山亭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办理首例居住权登记业务

2025年02月20日

本报山亭讯 2月17日,在山亭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窗口,一份居住权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交至市民张女士手上。

据了解,这是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颁布实施后,山亭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办理的首例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。该中心接到张女士和家人登记申请后,立即启动登记程序,按照《不动产登记规程》居住权登记流程要求,查验双方身份证明,填写居住权合同,为张女士办理居住权首次登记并颁发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。

居住权是《民法典》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,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、使用的权利,对保障“居者有其屋”具有重大意义。特别是在老人养老方面,能够更加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、住有所居。

(记者 安卿超 通讯员 刘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