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工具停楼道 七八根电线从三四楼窗户垂下

小区“飞线充电”现象依然存在

2022年08月02日

晚报讯(记者 刘一单)5月1日,《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。距离新规实施已经快三个月,7月28日,记者探访市中区部分小区发现,电动自行车进楼道的现象依然普遍,“飞线”充电也屡见不鲜。有的小区未配备充电桩,有的小区充电桩数量不足,让不少业主不得不选择进楼道和“飞线充电”,给小区安全带来很大隐患。

“充完电就在那儿放着,也没人管,万一下雨淋着,很容易发生火灾等安全隐患。”居民王女士说,因为小区里没有安装充电桩,很多居民都在“飞线”充电。当天,在市中区西昌路上某小区居民楼下,数十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,七八根电线分别从四楼和三楼窗户处垂下来,一直延伸到一楼地面,地面上有三个插座,其中一个插座上插着两个电动自行车充电器。

随后,记者又走访了市中区其他几个小区发现,一些老旧小区的楼高多为六七层,没有电梯,只有一个步梯供居民上下楼。有些单元楼的电线“聚集”在楼道出口内侧,电动自行车、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停放在楼道内。“最令人担心的是楼梯下面堆放了大量的木板、纸皮等易燃物品。该楼梯口是这栋楼唯一的出入口,一旦电动自行车发生燃烧,势必造成楼上的人不能从一楼出口逃出。”家住解放路上一小区的市民于女士说。

记者来到市中区东湖片区的部分小区内看到,楼道里停满了电动自行车,而墙上还贴着“禁止停车”“禁止占用消防通道”的提醒。10多层的居民楼,其中6层楼的电梯厅里停放着电动自行车。